| 修正「輸出植物種子特定病原檢測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輸出植物種子病原檢測作業要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生效。 |
修正「輸出植物種子特定病原檢測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輸出植物種子病原檢測作業要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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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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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輸出植物種子病原檢測作業要點」修正規定及其附件 |
| ‧1141029防檢四字第1141883468號令 |
| ‧修正對照表 |
| 發布日期:114-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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