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年度預定辦理農村青年中、短期農業專業訓練共分家禽類、畜牧類、水產類、花卉類、果樹類、蔬菜類、荼葉類及其他類等,其他類中對蜂業經營班預定於85年5月20日至5月25日辦理,請符合資格的蜂農朋友們於83年7~8月前往報名。每班報名人數在8月底未達30名時,不開班,請蜂農朋友把握充電機會。
● 訓練對象
(一)家庭農場從事農業之農村青年或農學、水產院校畢業生。
(二)年齡:十八歲至四十足歲之農漁村青年。(以四十四年七月一日以後至六十六年八月三十一日以前出生者)。
(三)參加家禽經營管理班以目前從事該項生產之青年農民為限。
(四)參加豬隻人工授精班者以目前從事該項生產且具一年以上經驗者為限。
(五)參加花卉經營與行銷班者以從事花卉生產一年以上經驗者為限。
(六)參加茶葉品質鑑定班者以目前從事茶葉生產加工之青年農民為限。
(七)參加漁業類訓練者應具有養殖漁業登記或取得受僱於領有養殖漁業登記證之養殖場出具之證明,如屬淺養殖者應由其所屬區漁會出具證明。
● 報名程序
(一)農漁村青年依本項訓練計畫於七月一日起至八月底前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地區農漁會推廣股報名,逾期不予受理。(蜂業經營班可透過養蜂協會報名)。
(二)農漁村青年請選擇鄰近之單位參訓(不得重複報名),於報名時應填寫一式五聯報名表,第一、二、三聯送台灣省農(漁)會參加遴選,第四聯由受理報名單位留存,第五聯送縣、市農會存檔。
(三)報名表由報名單位主辦人簽章,並註明審查意見後備文函送台灣省農(漁)會(非漁業類函送台灣省農會;漁業類函送台灣省漁會);第五聯寄送各該所屬縣市農會存檔。
(四)若報名有問題時,請洽所屬縣農會、台灣省農會青年指導課、台灣省政府農林廳農民輔導科教育股輔導辦理報名。
● 學員應負擔之訓練經費
(一)參加庭園設計班(二週期)之學員,每人應負擔實習材料費最高以五、○○○元為限。
(二)參加豬隻人工授精班(一週期)之學員,每人應負擔實習材料費最高以二、五○○元為限。
(三)參加花卉利用班(一週期)之學員,每人應負擔實習材料費最高以一、○○○元為限。
● 遴選作業
(一)報名截止後二週內由台灣省農(漁)會邀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林廳、漁農局、各訓練單位召開遴選會議,針對報名資格加以審查,如報名人數超過可容納之人數時依下列原則審核:
1.以參加產銷班者為優先。
2.入門基礎訓練以第一次參加者為優先。
3.以從事該項訓練之農場經營且年資較深者為優先。
4.上一年度未遴選者為優先。
5.年齡近四十歲者為優先。
6.一學員以一年度參加一次訓練為原則。
7.參加庭園設計班者以目前從事造園資材生產者或從事庭園設計者為優先。
(二)遴選後由台灣省農(漁)會寄發正取學員名單予各訓練單位,並副知農委會、農林廳、和縣市農會等。
(三)開班前三星期由訓練單位再發函通知各受訓學員辦理報到,並知所屬基層農(漁)會及縣市農會與有關單位。
(四)每班候補名額由訓練單位於報到截止後再視其缺額依順序遞補。
● 學員報到與受訓期間應遵守之事項
(一)學員報到時應出示身份證明文件,經訓練單位核對無誤後始得參加訓練。
(二)正取學員如未能如期報到受訓者,應於報到日前函報或電知訓練單位。
(三)正取學員未報到時,其缺額由訓練單位依順序通知候補學員遞補。
(四)訓練期間應遵守訓練單位之規則,學員缺課時數超過十分之一者,不核發結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