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區農業改良場(上)
林俊彥
中國蠶業,係世界最古老產業之一,據已出土之古代文物考証,早在七千年前,即已發現蠶繭並知蠶絲利用之奧秘。其後相傳黃帝元妃嫘祖教民養蠶取絲,男耕女 織,社會安和樂利,嗣以耕農桑為立國之本。至漢代,張騫出使西域,並以絲路開拓東西文化交流,顯示蠶桑事業在中國發展史上之重要。據查本省栽桑養蠶,始自 明朝永曆十五年(西元1661年), 鄭成功據守台灣,自福建引進蠶種,獎勵農民飼育,已有三百多年歷史。台灣地處亞熱帶,氣候溫暖,不但適合長年栽桑,且年可養蠶六~八次,可謂得天獨厚。栽 桑養蠶,在台灣曾有一段黃金歲月,但因屬勞力密集產業,在已開發國家,由於缺乏競爭力,幾無發展空間,以致無法與其他產業同步發展。
本場前身蠶業改良場,可溯自日據時代,民國二年(公元1910年),台灣總督府於大加蚋堡頂內埔(即今台北市公館)成立之「桑苗養成所」,民國二年(1913年)改為養蠶所。民國三十四年(1945年) 台灣光復後,併入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農林處養蠶所,民國三十五年五月改名為蠶業改良場,仍屬行政長官公署農林處。民國三十六年五月台灣省攻府改制,乃改稱 為台灣省政府農林處蠶業改良場。民國三十八年十一月,農林處改為農林廳,場名隨之改為台灣政府農林廳蠶業改良場,場址仍設於台北市公館。嗣後配台北市區都 市發展需要,於民國六十六年遷至苗栗縣公館鄉館南村261號現址。數十年來,台灣蠶業端賴蠶業改良場有關工作人員不斷從事試驗研究與推廣,始有良好之成果,舉其重要者,諸如:(1)桑樹雜交育種,育成台桑2號3號為主要推廣品種,並保存葉桑178個品系,果桑60個品系,提供學術研究與育種之用。(2)研究果桑產期調節技術,延長採收期間,避免產期集中。(3)研究桑樹高壓及扦插育苗,提高育苗效率。(4)研究桑樹修剪技術,提高桑葉產量及利用率。(5)推行桑樹葉蟎生物防治。(6)家蠶品種改良,雜交育成推廣品種台.島×民.國、泰康×民.國、國.富×農.豐、台蠶六號、台蠶七號,並保存家蠶種源338個品系。(7)蠶種藏浸酸試驗,使蠶種孵化齊一,安定蠶作。(8)建立三級蠶種繁殖制度,繁殖普通蠶種,供應農家養蠶。(9)研究普通蠶種散卵製造技術並推廣使用,以改善「平附種」供應缺點,建立公平交易制度。(10)研究及推廣稚蠶共育,壯蠶條桑育及熟蠶振落上簇技術,大幅節省工時,提高效率。(11)平面繭之開發與利用。(12)蠶絲精練與加工之研究,提升其附加價值。(13)執行蠶業監管工作,防止微粒子病毒為害,確保蠶種優良品質。尤其從民國六十二年,中央加速農村建設計畫,設置苗栗,南投,台南,屏東,東部五個蠶業生產專業區開始,政府積極推行集中栽桑,改良蠶桑品種及養蠶技術,桑園面積在民國六十二年只有680公頃,到民國六十九年已高達2,737公頃。蠶繭產量從民國六十二年之12萬公斤增至民國六十九年之180萬 公斤,其主要外銷市場為日本,蠶農收益相當穩定,此時可說是養蠶黃金時代.創下台灣蠶業史上輝煌紀錄。可惜好景不常,其後因受日本保護其本國蠶業,採取 「蠶繭進口事前確認制」措施,嚴格限制蠶繭進口,同時又逢本省農業環境改變,農村勞力短缺,工資高漲,蠶農無利可圖,桑園乃紛紛廢耕,栽桑面積逐年下降, 政府於民國八十一年六月毅然採取輔導桑園廢耕或轉作措施,不再推廣栽桑養蠶,目前全省栽桑面積不到100公 頃。蠶種外銷亦受中國大陸等低價傾銷,外銷幾已停頓,台灣蠶業至此,可謂一片蕭條,一蹶不振。其間相關單位雖企圖暢通下游產業,希望加強繅絲、織綢、精 練、染整等技術改進,充實設備及加強行銷,力圖突破困境,惜因主客觀條件無法配合,功敗垂成,實乃環境使然,非戰之罪。(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