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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蜂產銷班輔導概況

方清居

 

 

       養蜂產銷概況

 

民國八十一年十月九日起,台灣省政府農林廳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訂頒「農業產銷經營組織整合實施要點」,開始進行農業產銷班整合輔導,但養蜂產銷班遲至民國八十四年十一月才納入整合輔導對象,經過兩年的組班整合,到民國八十六年底,全省共有養蜂產銷班 44 班,班員數 400 人,蜜蜂飼育箱數約 70,000 箱。民國八十六年宜蘭市養蜂產銷班獲選為十大績優農業產銷班,另大樹鄉養蜂產銷班及六甲鄉養蜂產銷班也同時入選百大優良農業產銷班;民國八十七年楠西鄉養蜂產銷班第一班、大林鎮養蜂產銷班入選百大優良農業產銷班;民國八十八年因九二一地震優良產銷班甄選停辦,但頭份班、楠西第一班、南化班、社頭班運作積極,在地方產銷組織中逐漸展露頭角。目前養蜂產銷班共有 51 班,班員數 471 人,蜜蜂飼箱數約 85,000 箱。

落實組織運作凝聚班員向心力

班會運作是產銷組織運作成功與否的關鍵,養蜂產銷班的班會除班員出席外,並邀請所屬農會、縣府管轄單位、區改良場、中部辦公室及本場共同參與,每逢中部辦公室及本場人員列席班會時,均使班員士氣大振,反應熱烈。本場人員出席產銷班班會時,除傾聽班員的心聲外,並就產銷班的需求作正面回應,協調相關事項,輔導滿足他們的需要,提昇養蜂產業整體的技術水準和競爭力,此乃本場落實輔導養蜂產銷班的重要特色之一。

事實上,就組織系統功能而言,目前養蜂產銷班的系統功能多數仍未發揮,分工合作制度尚待建立,一致性、專業性的經營管理技術,必須加速溝通確立,產業聯盟的水平及垂直整合有待積極推動,這些都是改善養蜂產業體質、提昇產業競爭力的重要具體措施,急需加速推動,以因應加入 WTO 後的局勢,強化產業永續經營的能力。

 

縣市別養蜂產銷班整合現況表

縣市別

班數

班員數

養蜂規模 ( )

所占比例 (%)

宜蘭市

1

8

1,300

1.53

新竹市

1

5

1,040

1.22

新竹縣

2

17

2,320

2.73

苗栗縣

3

39

6,490

7.64

台中縣

4

42

6,790

7.99

南投縣

1

10

2,370

2.79

彰化縣

3

24

5,100

6.00

雲林縣

7

59

11,705

13.77

嘉義縣

4

31

6,020

7.08

嘉義市

1

9

1,300

1.53

台南縣

13

120

21,980

25.86

高雄縣

5

55

7,090

8.34

屏東縣

3

18

3,930

4.62

台東縣

2

19

3,950

4.65

花蓮縣

1

15

3,000

4.25

合計

51

471

84,985

100.00

註:所佔比例以箱數計

 

 

        養蜂業的經營管理

 

養蜂產業的經營根據徐月泙、方清居、鍾國雄等對於台灣蜂產品的產銷結構規劃結果顯示,本省蜂農七成以上屬專業蜂農,且正值生產力旺盛的壯年期,不但養蜂經驗豐富,對產品生產亦深具信心,同時又有品牌及品質觀念,未來只要積極強化行銷功能,並作好與流通業者及消費者溝通工作,以及配合政府政策引導,相信在消費者對省產蜂產品的良好印象下,未來本省養蜂產業發展仍亟具潛力。事實上,養蜂產業的獲利空間仍極寬廣,專業蜂農以生產蜂王漿維持全年開銷,採蜜和收花粉所得就是這一年的純收益,因此養蜂人家雖然比一般農家來得辛苦,但收入也高出一般農家甚多,算是還不錯的行業。根據徐月泙對養蜂採蜜成本的分析,每箱蜜蜂產蜜量平均 25 公斤,生產總成本 6571 元,副產物價值 2054 元,平均每公斤生產總成本 181 元;其中人工費 3279 元,佔 50% ;飼料費 1722 元,佔 26% ;折舊費 743 元,佔 11% ;能源費 179 元,蜂群費 153 元,地租 113 元,防治費 92 元,分佔 2.7 %、 2.3% 1.9 %、 1.4 %,其他 290 元,佔 4.4 %。可見養蜂採蜜成本仍以自家工資和飼料費居多數,就目前平均規模 140 150 / 戶而言,有必要擴大規模,以降低生產成本;此外如何利用蜜源不足的時間,配合農村實質環境改善計劃,充裕冬季蜜源,降低飼料成本;此兩者對於養蜂業者生產成本的降低,應有立即和顯著的效果,也是養蜂業降低生產成本所應追求的首要目標。

 

 

項目

蜂群費

飼料費

人工費

防治費

能源費

折舊

地租

其他

金額(元)

153

1722

3279

92

179

743

113

290

百分比(%)

2.33

26.21

49.90

1.40

2.72

11.30

1.72

4.42

 

 

         未來的輔導重點

養蜂產業是一個不畏加入 WTO 衝擊的產業,蜂農對產業的經營亦深具信心,其永續經營遠景應仍可期。未來輔導重點,在生產上將著重地區性蜂產品的生產,提昇蜂產品加工層次;在產銷班組織發展上,將進行水平及垂直策略聯盟整合,開創產銷班共同事業;在政策上應修改、制定蜂產品國家標準,提昇消費資訊服務功能。茲將數項輔導作法簡述如下,作為產業發展和輔導參考。

( 一) 加強整合產銷班:強化產銷班組織功能,改進蜂產品生產技術,提昇產品品質;經由共同資材採購,實行交換工,以及養蜂器具機械的共同使用,降低生產成品;辦理共同運銷,改善包裝,建立品牌,多促銷,多宣傳,提昇蜂產品消費形象;進行水平及垂直策略聯盟整合,強化產銷班企業化經營能力,開創班共同事業契機。

(二) 修改、制定蜂產品國家標準:蜂蜜國家標準過於簡略,無法經由現有標準辨識蜂蜜真偽,有修訂定國家標準必要;蜂王漿及蜂花粉也是蜂農的主要生計,尤其蜂王漿外銷日本,實有訂定國家標準的必要。

(三) 輔導發展地區性蜂產品:除蜂王漿外,蜂蜜及蜂花粉均因蜜蜂所採集粉蜜源不同而各具特色。蜂蜜方面,本省除龍眼蜜及荔枝蜜係季節性大宗產品外,高屏地區的紅柴蜜,中南部山間蔓澤蘭蜜,花東地區文旦柚蜜,均具地區性、季節性特色;花粉方面,除茶花粉係大宗產品外,白河地區的蓮花粉、台東地區的埔鹽花粉,也都極具地區特色。

(四) 推廣租(售)蜜蜂授粉業務,提昇蜂農收益:鑑於設施栽培日漸普及,有關授粉技術的改進與應用,已廣受各界重視,合理可行之租(售)蜜蜂授粉模式及收費標準之商訂和維持,應是刻不容緩。

(五) 提昇蜂產加工層次:蜂農生產蜂產品,多數自產自銷,產品屬原料產品;但由於社會形態的轉變,提高加工層次,使更能刺激消費,增加收益。

(六) 提昇消費資訊服務功能:以具公信力的政府機構或民間團體,推介蜂產品的功能和養蜂相關知識及技術,再經由媒體的擴大宣傳,從知性、感性的訢求上逐步提昇蜂產品整體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