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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情報

苗栗縣為農業天然紓困 貸款辦理地區    

文/劉政麟

台灣地區 自二月二十日起受滯留鋒面影響,各地發生下雨情形,中部山區則發生局部豪雨,造成農業損失及水土保持災情,依據農委會災情統計,截至二月二十九日十七時止,農漁業產物損失估計約一億四千一百九十萬元,其中農作物損失一億一千一百六十二萬元,主要受損作物為草莓、梨 ( 含高接梨穗 ) 、蔬菜、桃等,依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農委會於三月二日公告 苗栗縣為辦理紓困貸款地區 ,紓困貸款利率為 年息四‧五% ,受災農民應於農委會宣布災區日起十日內,向鄉 ( 鎮、市 ) 公所申請核發農業天然災害證明書,並於該證明書核發日起十日內,檢附該證明書及「農業天然災害復建及復耕計畫書」,向當地農會或任一農業行庫 ( 農民銀行、土地銀行、合作金庫 ) 申請「農業天然災害紓困貸款」。

該會表示,該會隨時蒐集處理所有相關農貸資訊並更新建檔,以提供農漁民、農漁會及農業行庫農貸主辦人員,能隨時上網路查詢正確而完整的農貸資料,節省長途電話查詢之時間與費用。網路上並設有電子郵件信箱( E-mail:af5805@mail.coa. gov.tw ),對使用者遭遇困難或問題提出說明與解答,歡迎農漁民及農貸主辦人員多加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