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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種農藥新增 使用方法 及 範圍 請農友依規定使用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9﹞糧字第890020993號公函公告新增四種農藥使用方法及範圍:

農藥名稱 使用方法 使用範圍
每公頃每次用藥量

稀釋倍數

37.4%派美尼水懸劑 0.8~~1.0公升 1500 草莓灰黴病
10%丁基賽伏草乳劑 1公升 稀釋至600公升 水稻田中間作直播田稗草
75%滅普寧可濕性粉劑 1公斤 1000 菱角白絹病
10.3蘇力菌水分散性粒劑 1~~1.5公斤 1000 青蔥甜菜黑夜蛾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9﹞糧字第890020966號公函公告新增四種農藥使用方法及範圍:

農藥名稱 使用方法 使用範圍 備註
每公頃每次用藥量 稀釋倍數
25%馬拉松可濕性粉劑 0.8公升 100 果實蠅 1.本劑使用時加蛋白質水解物。自果實成熟前二個月或果實蠅密度急劇增加時,作局部施佈毒餌,每七天施藥一次。

2.局部噴施於果園周圍,施用時不得直接噴施於植株上。

80%三氯松可溶性粉劑 0.13公斤 600 果實蠅 1.本劑使用時加蛋白質水解物一公升。

2.防治果實蠅係作局部噴施於果園周圍,施用時不得直接噴施於植株上。

40%撲滅松可濕性粉劑 533公克 150 果實蠅 1.本劑使用時加蛋白質水解物一公升。

2.防治果實蠅係作局部噴施於果園周圍,施用時不得直接噴施於植株上。

50%芬殺松乳劑 40公撮 200 果實蠅 1.本劑使用時加蛋白質水解物一公升。

2.防治果實蠅係作局部噴施於果園周圍,施用時不得直接噴施於植株上。

禁用農一覽表

一、87年以前已公告禁用之農藥

禁用農藥名稱 禁用原因
有機水銀劑 長效性環境污染
安特靈 長效性環境污染
滴滴涕 長效性環境污染
飛佈達 長效性環境污染
阿特靈 長效性環境污染
地特靈 長效性環境污染
蟲必死 長效性環境污染
福賜松 劇毒性
二溴氯丙烷 生育毒性
護谷、護谷殺丹 致畸胎性
護得壯、丁拉護谷  
克氯苯 致癌性
毒殺芬 致畸胎性
五氯酚納 不純物dioxin致癌性
保無根 五氯酚混合劑
草敵克 五氯酚混合劑
益必田 五氯酚混合劑
必脫草 五氯酚混合劑
二溴乙烷 致癌性
靈丹 致腫瘤性
蕉特靈 靈丹混合性
抑芽素30行溶液 不純物致癌性
達諾殺 致畸胎性
達得爛 達諾殺混合劑
氰乃淨 致畸胎性
樂乃松 致畸胎性
四氯丹 致癌性
鋅銅四氯丹 四氯丹混合劑
保粒四氯丹 四氯丹混合劑
滴滴 致癌性
滴滴滅 滴滴混合劑
安殺番35%乳劑 劇毒及殘留
亞拉生長素 致腫瘤性
蓋普丹 致腫瘤性
福爾培 致腫瘤性
錫蟎丹 致腫瘤性
五氯硝苯 致腫瘤性
嘉賜蓋 蓋普丹混合劑
免賴丹 蓋普丹混合劑
普得丹 蓋普丹混合劑
保粒丹 蓋普丹混合劑
蓋克爛 蓋普丹混合劑
套袋﹝玉果袋﹞ 含蓋普丹混合劑
福爾本達樂 福爾培混合劑
福賽培 福爾培混合劑
白粉克 致畸胎性
白克蟎 白粉克混合劑
鋅錳粉克 白粉克混合劑
大脫 代謝物為達諾殺
得滅克 極劇毒
全滅草 致腫瘤
丁拉滅草 全滅草混合劑
殺滅丹 全滅草混合劑
得滅草 全滅草混合劑
滅草 全滅草混合劑
醋錫殺滅丹 全滅草混合劑
得脫蟎 致腫瘤性及畸胎性
得克蟎 得脫蟎混合劑
大克脫蟎 得脫蟎混合劑
必克得脫蟎 得脫蟎混合劑
巴拉松47%乳劑 極劇毒
巴拉松50%乳劑 極劇毒
飛克松40%乳劑 極劇毒
亞特文松50%乳劑 極劇毒
得氯蟎 長效性有機氯劑
一品松 極劇毒、遲發性神經毒
甲品松 一品松混合劑
二氯松原體 致腫瘤性
二氯松50%乳劑 致腫瘤性
鎳乃浦 不純物ETU﹝致癌物﹞
益穗 不純物ETU﹝致癌物﹞
益地安 不純物ETU﹝致癌物﹞

二、88年1月1 日起禁用之農藥

鋅乃甫 不純物ETU﹝致癌物﹞
銅鋅錳乃浦 鋅乃浦混合劑
鋅錳波爾多 鋅乃浦混合劑
亞環錫 代謝產物為錫蟎丹
銅合浦 不純物ETU﹝致癌物﹞
三苯醋錫 致畸胎性及水生生物劇毒
三苯羥錫 致畸胎性及水生生物劇毒
加保扶85%可濕性粉劑 極劇毒
加保扶75%可濕性粉劑 極劇毒
大福松47.3%乳劑 極劇毒
美文松25.3%乳劑 極劇毒
福文松70%混合溶液 極劇毒
福賜米松51%溶液 極劇毒
普伏松70.6%乳劑 極劇毒
普硫美文松45.3%乳劑 極劇毒

三、88年11月1日起禁用之農藥

能死蟎 致腫瘤性
能殺蟎 能死蟎混合劑

四、89年9月1日起禁用之農藥

亞素靈55%溶液 致基因變性,農民使用暴露風性高

※農藥經公告禁止使用後,製造、輸入及販賣業者應全面回收產品,並妥 善處理或銷毀,不得繼續販售

※經政府告禁用之農藥,其許可證政府已全面撒銷,且不再核准登記。擅自製造、加工或輸入者,以偽農藥查處。

※製造、加工或輸入偽農藥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萬元﹝新台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農藥管理法第四十三條﹞

※明知為偽農藥,而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儲藏或為之分裝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萬元﹝新台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農藥管理法第四十五條﹞

※經公告禁用之農藥,農民不得使用,否則處五千元以上二萬五千元以下﹝新台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七萬五千元以下﹞罰鍰。﹝農藥管理法第四十九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