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107-11-30
主旨:公告修正本場研發之「愛玉子新品種苗栗2號及其栽培管理技術」非專屬授權條件案。
依據: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智慧財產權審議委員會第150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公告事項:
一、授權內容:
(一)授權標的:愛玉子新品種苗栗2號及其栽培管理技術
(二)交付材料:
1. 方案一:僅授權新品種,提供愛玉子苗栗2號雌株扦插苗800株。
2. 方案二:授權新品種及其栽培技術,提供愛玉子苗栗2號雄株與雌株扦插苗共1,000株、愛玉小蜂繼代及愛玉子田間栽培管理技術。
(三)輔導時數:新承接者80小時,續約者20小時。
二、授權期限與授權金額:
(一)授權年限5年。
(二)授權金額:
1.方案一:(1)一般業者:新承接者32.9萬元,續約者為21萬元。(2)農民或產銷班: 新承接者23萬元,續約者為15萬元。
2.方案二:(1)一般業者:新承接者54.8萬元,續約者為21萬元。(2)農民或產銷班:新承接者38.4萬元,續約者為15萬元。
(三)衍生利益金:均不收取。
三、申請資格:屬自然人、農民、農業產銷班及農林業生產業者等皆可提出申請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接受申請。
五、提出申請所需文件:
(一)廠商/業者基本資料表(附件一)。
(二)合法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乙份。如公司登記、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工廠、農場、林場、牧場或養殖漁業登記證影本乙份。政府機關及自然人免附本款之證明文件。
(三)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
(四)研究計畫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二)。
六、凡符合本案資格之申請廠商經與本場簽訂合約後據以實施。
七、本案受理窗口:作物改良科張副研究員雅玲,聯絡電話:037-222111轉506,傳真:037-221277。
八、所需申請表格及授權契約等資料(附件三),請逕自本公告內容點選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