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清
農委會食品加工科
「菸酒管理法」業於八十九年四月十九日總統公布,未來由行政院訂定實施日期後,將開放民間製酒。因此,農民將可自行生產水果酒,此對調節水果供需及提高附加價值極有幫助,依據菸酒管理法之規定,製酒必須符合食品衛生及環保規定方可取得製酒許可執照,故農村發展釀酒產業仍需農政單位大力輔導使具有相當之水準才可產製,故本處已著手輔導建立本土化釀酒技術包括加強葡萄、梅子、水蜜桃、荔枝、楊桃、李子等水果之釀酒試驗,並為農民團體舉辦釀酒技術講習課程。同時本會正研擬「輔導農村釀酒產業方案(草案)」,期能有效利用農村資源,調整產業結構,促進產業升級。
依目前規劃之方案(草案),未來輔導之重點從原料面做起,包括加強適合加工品種選育,改進栽培管理、採收、貯運技術,加強釀酒原料安全使用農藥觀念與農藥殘留監測;在加工輔導方面包括訂定釀酒輔導要點,輔導酒莊、酒坊設立良好製酒場所,輔導購置加工設備,建立合理化製程,辦理釀酒技術訓練,提高產製技術,建立品管制度,加強新產品研發,並協助設計精緻包裝,創立品牌;並將輔導果園酒莊、酒街酒坊,營造景觀特色,美綠化環境,結合觀光休閒農業,並規劃及建設具有文化特色的酒莊雅築,配合佈置與陳列歷史文物和酒品,塑造具人情味、鄉土氣息,產業特色的酒莊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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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97.04.18:4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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