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受理民眾抱怨及檢舉不法事項,設置廉政信箱;民眾如有發現本場員工貪瀆不法情事或對於本場各為民服務事項有所意見及抱怨時,歡迎利用本信箱反映、申訴,本場將依規定儘速處理及回應。
又檢舉獎金經第一審法院判決有罪後,即應給予三分之一,俟法院判決有罪確定後,再給予其餘獎金。已發放之獎金,除檢舉人有誣告行為,經判決確定者外,不予追回。
服務地址:苗栗縣公館鄉館南村261號
電子郵政信箱:ethics@mdares.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