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苗栗區農業改良場主計室約僱人員徵才公告 |
一、職稱: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三、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含)以上會計等商學系相關系所畢業,且取得會計學分者。
(二)熟悉 GBA 會計系統操作及一般電腦文書處理者優先考量。
(三)任事積極、樂觀進取,能與人配合。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四、工作項目:
(一)辦理會計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工作地點:本場主計室(苗栗縣公館鄉館南村261號)
六、月酬標準:約僱五等280薪點 (新臺幣37,800元),須另扣自提勞工退休金及勞健保費等。
七、應徵、聯絡方式及其他事項
(一)本項工作係本場主計室科員(職務編號A140020)請假期間之職務代理,約僱期間自實際到職之日起至114年6月24日或請假人員銷假上班前1日止,惟請假人員提前銷假或約僱原因消失則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限採通訊報名方式,意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A4直式橫書,含照片並繕打300字自傳,於頁末簽章)(履歷表請至本場官網「最新消息」之徵才公告下載)、最高學歷及工作經驗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信封請註明「約僱人員-應徵主計室科員職務代理人」,於114年4月22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掛號逕寄「363201苗栗縣公館鄉館南村261號農業部苗栗區農業改良場人事室收」。
(三)資歷初審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本職務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或已通知未報到,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且本次如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四)應徵所附資料如有不實,縱因甄選前後未查獲而已錄取,一經查證屬實,即取消其甄選資格及解僱,如涉及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五)聯絡電話:(037)222111分機300許小姐。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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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
發布日期:114-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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