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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苗彩繪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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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正「稻田彩繪技術及應用」非專屬授權條件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1月25日

發文字號:農苗改推字第1052856696號

主旨:公告修正本場「稻田彩繪技術及應用」非專屬授權條件案。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智慧財產權審議委員會第125次會議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授權技術內容:

(一)稻苗彩繪圖案規劃設計及栽培管理技術。

(二)提供紫色及一般水稻品種原種,授權期限3年者,每期作30公斤;按件計價者,每期作10公斤。

(三)授權期限3年者,提供技術指導時數40小時;按件計價者,提供技術指導時數8小時。

二、本案修正授權期限為3年或按件/期作計價,均不收取衍生利益金。

(一)授權期限3年:合作業者授權金4萬元;非合作業者之農企業,授權金8萬元。以上須另加計5%營業稅。

(二)按件計價/期作:農企業授權金為1.5萬元/件;農會/產銷班/社區/學校團體等,授權金為8千元/件。以上須另加計5%營業稅。

三、申請資格:凡從事種苗生產業、廣告圖面設計業、農業資材相關業者、農場、法人、自然法人、機構團體、農民團體、農業產銷班、農民、社區及學校團體等皆可提出申請。

四、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接受申請。

五、提出申請所需文件:

(一)廠商/業者基本資料表(附件一)。

(二)合法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乙份。如公司登記、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工廠、農場、林場、牧場或養殖漁業登記證影本乙份。政府機關及自然人免附本款之證明文件。

(三)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

(四)研究計畫成果技術授權意願書(附件二)。

六、凡符合本案資格之申請廠商經與本場簽訂合約後據以實施。

七、相關事項請逕洽本場作物改良科王技佐志瑄,聯絡電話:037-222111轉505,傳真:037-221277。

八、所需申請表格及授權契約(附件三)等資料,請逕自本公告內容點選下載。

 

 

  發布日期:105-12-14
附件
附件一、廠商基本資料表
附件二、技術移轉意願書
附件三、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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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05.12.14:2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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