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省蠶業改良場
謝豐國
壹、前言
本省氣候溫和,桑樹終年常綠,全年可養蠶六至八次,宜蠶條件得天獨厚。自六十二年配合中央加速農村建設計畫,設置蠶業專業區,積極倡導專業化栽桑養蠶,創設各種生產公共設施,建立契作生產,不斷改進生產技術,改良蠶桑品種,貫徹蠶桑保護,使本省蠶業突飛猛進。六十九年間桑園面積最高達 2,737 公頃,產繭量 182 萬公斤,每公頃桑園產繭量平均達 900 公斤,高者達 2,000 公斤以上,年粗收入約 20 至 30 萬元,扣除經營費後之養蠶收益為 12 至 20 萬元,對於提高農民所得,繁榮農村經濟裨益甚大。
近年因日本限制進口,致蠶繭外銷受阻,部份契作單位發生週轉不靈,經營困難,拖延繭款,甚至無力發放,影響農民經營興趣,紛紛廢耕,至七十六年桑園面積僅存 408 公頃,產繭量 17 萬公斤,致使本省蠶業陷入低迷狀態。
蠶業改良場前身,最早可推溯至日據時期,民國前二年臺灣總督府為推展蠶業,放大加蚋堡頂內埔 ( 今臺北市公館 ) 成立之「桑苗養成所」,後來雖歷經多次更迭,?~始終肩負臺灣蠶業試驗研究推廣重任,尤自民國六十六年遷至苗栗縣公館鄉現址後,在研究設備與人員水準不斷提昇下,對臺灣蠶業的試驗研究改良與推廣貢獻良多。惟為因應當前臺灣蠶業環境,該場業務實有調整必要。
而本省蜂業,自一九一0年由歐洲引進優良之義大利蜂種,開始大量飼養迄今,每年雖有蜂農兩千餘戶,飼養數以萬計之蜂群,年產值高達新臺幣壹拾參億餘元,卻尚未有專責機構從事試驗研究工作,影響蜂業發展與果樹等,園藝作物生產甚鉅。因蜜蜂除能增進果樹授粉,提高其產量與品質外,並可生產富含營養之高價值天然食品,如蜂王漿、蜂蜜、花粉等,自古以來,即廣受人類重視與喜愛。政府有關單位鑑於蜂業之重要以及蜜蜂與家蠶同屬有用昆蟲,曾建議由蠶業改良場兼負蜂業研究試驗改良工作。
茲就蠶業改良場因應當前蠶業景氣變化及增辦蜂業試驗研究改良工作之業務調整,訂定本方案,俾積極推動有關試驗研究改良與推廣工作,使臺灣蠶業與蜂業得以持續穩定發展。
貳、目 標
一、研擬修正蠶改場人力計畫調整現有組織,以適應業務改革之需要。
二、加強栽桑、養蠶、蠶絲加工、蠶桑保護、果桑加工等試驗研究工作,加強桑、蠶新品種培育、省工栽桑養蠶技術及蠶絲中、下游加工,提高蠶繭附加價值,增加農民栽桑養蠶興趣,穩定本省蠶業生產。
三、積極從事蜂種、蜜蜂生理、病蟲害防治、蜜源、粉源植物、蜂王漿等各項產品之試驗研究,提高農民所得,繁榮農村經濟。
四、增加蜜源果樹之著實率,降低畸型果之發生,提昇本省水果生產之質與量。
參、現況檢討
一、蠶業改良場概況 :
( 一 ) 組織及業務職掌 : 現設場長、秘書各一人,場長綜理全場場務。場長之下,分設五課三室,以及分散全省各地的六個分支單位 ( 現行組織系統表如附件三 ) ,這些單位又分為三個部門 : ( 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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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97.04.21:3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