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與出版品

    友善列印 將另開新視窗
錯誤回報
回首頁
第十二期(七十八年九月)
站內搜尋
facebook分享
農林廳輔導蠶業產銷情形

農林廳輔導蠶業產銷情形

省農林廳廳長

孫明賢

前言

本廳於民國六十二年起,配合中央農業發展及加速農村建設計畫,在苗栗、南投、臺南、屏東、東部 ( 包括臺東、花蓮 ) 創設五個「蠶業生產專業區」。倡導專業化栽桑養蠶,推廣優良蠶桑品種,組織生產班,加強生產技術改進,興建養蠶公共設施,實施共同作業,輔導農工議訂蠶繭合理收購價格,實施農工長期契作生產。凡經營管理正常之農家每公頃桑園之單位產繭量可達 1,000 公斤左右,高者可達 1,500 公斤以上,年收入約 19 萬元至 28 萬元。扣除生產成本約 15 萬元後,純益 4 萬元至 13 萬元。如加上農家自己勞力工資,每公頃年收入可達 10 萬至 19 萬元。又由於栽桑養蠶可充分利用家庭勞力,並分散生產風險,對提高農民所得,繁榮農村經濟,裨益其大。

目前本廳輔導之重黠措施

一、輔導農工契作產銷,並議定蠶繭收購價格 ( 目前每公斤含獎勵金之收購價格上繭為 190 元 ) ,保障蠶農收益。

二、加強組織蠶農,推行桑園管理、病蟲害共同防治、蠶種催青、稚蠶共育、蠶室消毒等共同作業,以節省生產成本。

三、由本廳及蠶蜂業改良場,按各蠶區實際情況,訂定栽桑養蠶技術方法,指導蠶農採行,以提高單位產繭量及品質。

四、加強共同設施維護,以利共同作業。

五、輔導蠶種場改進繁殖技術,以提高蠶種品質。

六、由蠶蜂業改良場加強蠶桑品種選育及栽桑養蠶技術改良、研究工作。

七、輔導契作絲廠,就契作收購蠶繭予以繅絲加工,提高附加價值。

未來展望

蠶業屬勞力、技術、資本密集的一項產業。雖然本省蠶業也面臨勞力工資、生產設備材料上漲之壓力,但是蠶業為我國固有的產業,而本省自然環境適於栽桑養蠶,又已具有良好的農務基礎,單位產值也不比其他農產業遜色。絲製品之生產與銷售逐年急速增加,因此展望今後政府有關行政與試驗單位、中央與地方等相互配合推展,而民間之農工雙方努力改進產、製、銷使連成一貫,則本省蠶業之振興及發展仍可早日來臨。


回上方 回上一頁
自97.04.21:3281;
隱私權保護宣告/資訊安全政策宣告/網站資料開放宣告/本場位置
關閉